〔記者邱嘉琪/嘉義縣報導〕食品安全層出不窮,消費者憤怒無奈之餘,也只能把已經消費的食品能退則退、能換則換,但有些商家需消費者提示購買發票才得以退換貨或求償,此時若無法提出交易證明,退換貨不成則又是一肚子氣,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是消費者自我保障的好方法。
食安火球不斷延燒,消費者信心崩盤,不少受害民眾因找不到購買食品發票而無法順利退換貨或求償,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民眾可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所有的發票資訊都會上傳至電子發票雲,民眾可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半年內所消費明細;至於超過半年的消費發票明細,也可撥打電子發票服務專線(0800-521-988),協助民眾查詢交易紀錄以便辦理退換貨或求償。
國稅局嘉義縣分局指出,使用電子發票好處多,不用再印出紙本,除了節能減碳外,也不會有遺失的困擾,且會幫您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自動匯入帳戶,且可增加中獎機會;消費者如要索取電子發票,只要在消費時出示載具,如悠遊卡、手機條碼即可索取。
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說明「載具」是用來儲存發票資訊的工具,目前分為共通性載具(通稱:手機條碼)及非共通性載具(通稱:會員載具,如賣場福利卡、百貨會員卡等,或非會員載具,如悠遊卡、icash),但為避免載具種類繁多難以管理,財政部推出手機條碼作為共通性載具,民眾只要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點選「共通性載具」申請,輸入「手機號碼及e-mail」後,約卅秒就會收到「驗證碼」簡訊,於登入畫面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即可列印一組專屬的條碼,消費結帳時向實體消費通路試辦商出示手機條碼即可索取電子發票,為保障自己的權益,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歡迎民眾踴躍索居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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