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度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稽查大執法實施計畫』之政策,
102年度積極配合實施各項機動車輛噪音稽查措施,針對轄區內道路實施改裝車輛稽查、路邊疑似改裝排氣管車輛巡查通知到檢等措施,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考核績效良好,成績獲分組第2名。
本年度嘉義市環保局會同該市警察局與監理站,共計安排執行7場次之夜間路邊攔檢作業,共計攔查265輛,其中疑似改裝排氣管車輛檢測52輛次,檢測不合格22輛次(機車18輛、汽車4輛);另外經民眾檢舉或通知到檢,總共檢測247輛次,經檢測不合格有9輛次(機車6輛、汽車3輛);不合格車輛均依法予以處分。另針對路邊停放車輛進行巡查,共計執行9場,針對疑似改裝共計71輛次予以通知檢驗。
嘉義市環保局林建宏局長表示,在車輛噪音稽查時也需發揮創意,針對停放在路邊的車輛,因非在行駛中,較難確認其使用狀態,不可逕以該車仍登記有車籍,即認定其為使用中車輛,而予以通知或處分,故發揮創意應用該局現有車輛怠速稽查器材「紅外線熱像測溫攝影機」進行車輛排氣管溫度之偵測,並以其溫度高低值狀態判斷車輛是否於「使用中」狀態,達到勿枉勿縱之成效,提升稽查之公信力,也獲得相當的肯定。
林局長呼籲車輛不要改裝,改裝車輛行駛引起之噪音會嚴重影響其它周遭民眾之安寧,如果遇到稽查檢測或被檢舉通知到檢,經檢測不合格也會被處分罰款,更可能因被監理單位認定改裝需要改回原車狀態再到監理站重新審驗,浪費金錢又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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