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為維護國人行的安全,政府自三月一日起加重處罰酒駕行為,全國各警察機關為改變國人飲酒駕車可能傷人害己之行為,雷厲風行嚴格執行取締任務,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警備隊卻還是查獲一位44歲酒後駕車的蔡姓貨車駕駛,蔡民除受刑事處分外亦因本身為貨車駕駛,更須面臨賴以為生職業駕照吊扣。
警一分局警備隊隊長賴慶浚表示,蔡姓貨車駕駛因慶賀其兒子即將入伍服役,為歡送愛子軍旅一帆風順,特邀集好友在自由路快炒餐館飲酒同歡,在酒酣耳熱、渾然忘我之下黃湯一杯、一杯下肚,且在離席前還「阿沙力」自乾三杯後獨自駕車先行離開,因行車不穩為巡邏員警攔查,經酒測為0.66MG/L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賴慶浚隊長指出,蔡姓貨車駕駛依案開單告發外,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蔡民除受刑事處分外亦因本身為貨車駕駛,須面臨賴以為生職業駕照吊扣;蔡民除懊惱後悔外再加未來生計何去何從,還得安慰兒子放心服役。賴慶浚呼籲民眾,為避免更多家庭因酒後駕駛受害,警方將持續不定時、地對轄內易飲酒處所加強查察取締,務請民眾共同遵守酒後不開車之習慣,以免傷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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