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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發放消費金 鎮長號召錢留大林
〔記者吳玉芬/嘉義縣報導〕領錢了!大林鎮民期待已久的領消費金紅包的日子於3/28日到來,一早各個發放地點即出現排隊領消費金人潮,大家都依規定攜帶通知單、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秩序井然,每個人都可以領到3000元現金,當紅包拿到手上時,許多鄉親都開心歡呼好幸福。
去年12/24日,鎮長許有疆在代表會提案「嘉義縣大林鎮韌性經濟方案鎮民樂活消費金自治條例」,獲得代表全力支持通過提案,每位鎮民將普發現金3,000元,發放對象為114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大林鎮,並於戶政發放作業造冊時仍在籍者,同時訂於今年3月28、29兩日發放,消息傳出,鎮民都非常開心地期待這一天的到來,當大家領到這份兼顧紅包喜氣與促進消費設計風格的大林鎮樂活消費金,紛紛表示:這是身為大林人的小確幸。
主辦單位表示,大林樂活消費金分為28、29兩天發放,為因應總金額超過8千8百萬元的龐大現金分發作業,普發前一天開始,公所人員就全力投入包裝與分發工作,也特別感謝警力支援協助護衛,讓發放作業安全無虞,同時也貼心提供補領措施,讓這兩天無法前來領取的鎮民,可於第一階段時間(3/30
- 4/10)至里辦公處補領,或第二階段時間(4/13
- 4/28)辦理匯款申請。
近年因極端氣候、疫情、關稅貿易戰等因素,可能造成鎮內商業活動受到影響,而最近的美伊戰爭更使得石油飆漲連帶影響塑膠原料供給,嚴重影響庶民經濟供應
鏈,許多民生物資都深受衝擊;許有疆鎮長表示,地方政府除需維持基本公共服務外,更有責任在此關鍵時刻提供即時且有效的經濟支持,以減輕鎮民衝擊、穩定社
會秩序,因此提出發放樂活消費金的政策,以提升本鎮面對災害、突發事件及經濟衝擊之韌性,並協助鎮民維持基本生活需求、提振鎮內消費,促進地方經濟復甦。
許鎮長強調說,這次特別設計了消費金紅包袋,正面印有「大林樂活消費金,在地消費獎更大」的標語,期待鎮民收到消費金後,帶動大量在地消費,活絡大林商圈,把錢「花在大林」,也把錢「留在大林」,讓這筆錢1+1大於2,為了讓更多在地店家受惠,公所也規劃於
4月1日至5月31日
推出「大林樂活消費購-週週抽、月月送」活動,鄉親到鎮內特約商店購物,憑消費金紅包袋享限定優惠,並有機會把
iPhone 17
和日本雙人機票帶回家,期待鎮民拿著普發現金到鎮上商店景點快樂消費,幸運中大獎,帶動地方經濟活力,一起用行動支持大林,創造屬於大林的共好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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