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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四屆雲林金篆獎暨海峽兩岸書法比賽
壹、宗 旨:為倡導書法藝術,賞經典之藝,蘊風雅之興,闡揚書藝國粹與倫理道德,推展文化美育,建構書香社會,促進藝術人文涵養,充實生活品質。
貳、依 據:依本會章程及年度會務計畫暨100 年7 月16 日第三屆第七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叁、活動對象:所有中華民國國民及在台陸生均可參加。
肆、比賽組別: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組5.社會組(含大專/研究生) 6.長青組 (限65 歲以上)。
伍、活動內容:分兩階段【初賽】及【決賽】程序。
陸、獎勵方式:
(1) 「雲林金篆獎」首獎∼「前三名」獎金 (詳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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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備註 |
長青組 |
12,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各組參賽作品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該項獎勵名額得從缺。 |
社會組 |
12,000元 |
8,000元 |
6,000元 |
|
高中組 |
10,000元 |
7,000元 |
5,000元 |
|
國中組 |
8,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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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高年級 |
7,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
國小組低年級 |
7,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2) 以上各頒獎狀乙幀,另優選、佳作、入選獎項各為五、七、十五名(得視各組參賽作品質/量,酌予增減)。
(3) 參賽選手每人可獲贈本基金會提供之精美紀念品乙份。
柒、徵件:
1.
報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
年10 月15 日止(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2. 報名方式:每人以參賽一組一件為限(跨組重複送件不予受理)。
3. 作品規格:初賽送件作品規格如決複賽格式、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落款,背後右下角應「浮貼『送件表』」(標籤如附表)。
4. 書寫內容:以雋永雅致經典詩詞賦或聖賢嘉言佳句為範疇,自由選句。
5. 收件地點: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241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
號3 樓之6)。
6. 歡迎全國各級學校宣導鼓勵及集中郵寄「團體報名」。
捌、初選評選:由本會遴聘相關領域學者專家3
至5 人組成「墨寶書藝大師遴選委員會」負責推薦審核/審評。
符合決賽優選者將於11 月上旬登載「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http://yunlintcef.org.tw
公告,並寄發錄取專函通知參加決/複賽,不合者恕不退件。
玖、決賽:
1.
決賽時間:民國100 年12月10
日(星期六)上午12:30∼14:00
。(上午11:00
以前報到入座,入選決賽參賽者請於比賽當天攜帶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在台陸生得憑在台身份證明文件報到登記)。
2. 決賽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小巨蛋綜合體育館(館址:三重區中山路一號)『座落於三重區重新路、中正北路與中山路交會處』)。
3. 比賽方式:採現場書寫。
4. 參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評審擇優錄取約30∼40
人/組(視參加初賽質量水準適酌增減),並由本會公告或另函通知參加現場書寫比賽。
5. 比賽用紙格式:國小、國中使用四開(35×70 公分)宣紙;「高中組」、「社會組(含大專/研究生)」、「長青組」使用對開(35×135
公分)宣紙直式書寫,作品創作均應落款、署名。(每人2張,非主辦單位所發紙張不予評審),其他物品(如筆、墨、硯、墊布、書畫用落款圖章、印泥等)請自備。
6. 決賽書寫內容/題目當場公布,書體不拘;惟比賽時不得查閱字典或參考書籍。
7. 評分取向:
(1) 筆勢與功力60%。
(2) 整體佈局、章法、結構與正確40%。
8. 比賽後隨即由評審委員公正評審;評審與填發獎狀作業期間,邀請參賽來賓觀賞現場精湛「多元才藝Show」,俟完成評審作業程序,由主辦單位邀請協辦及贊助單位長官、師長、各級民意代表、理事長、會長等蒞會貴賓共同頒發獎金及獎牌,並發布新聞公告優勝得獎榮譽名錄。
拾、附則:
(一)本計畫及比賽優勝「榮譽榜」公告豋載於「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http://www.yunlintcef.org.tw
(報名表併作品應「浮貼之『送件表』標籤」請自行下載)。
(二)凡參加比賽初/複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所有,本會並有刊印專輯/展覽權利,茲為倡導書法及宣導推廣書法藝術等公益文化推廣活動應用。
(三)經初賽評審錄取通知參加決/複賽者,得依縣市差距路程酌予補貼車馬費(限參賽者本人,中華民國國民以身分証登載之地籍為依據,在台陸生以在台居住/居留證明之地區為依據):
縣 市 |
補助金額/人 |
新竹縣市、桃園縣市、基隆市 |
300元 |
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市、嘉義縣市 |
400元 |
台南市、高雄市 |
500元 |
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 |
600元 |
宜蘭縣 |
700元 |
(四)來自雲林縣之參賽人數滿35
名以上,本會備有遊覽車接送;參賽人數未達 35 名不予備車,則另行補助車資新台幣400
元/人,自行前來參賽。
(五)本會當天備有精緻餐盒及精美紀念品,紀念品500
份送完為止,敬請儘早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