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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口湖鄉100年119擴大防火宣導各級學校書法、繪畫比賽
一、比賽主題:以防火、防災及救護宣導相關內容(文句)為主。
二、主辦單位:口湖鄉公所
三、參加對象:
繪畫比賽:就讀本鄉國中組學生。
書法比賽:就讀本鄉國小組學生。
四、比賽方法:
(一)每所學校依比賽主題繳交作品,請勿重複繳交。
(二)交件截止日期:100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作品逕送或郵寄本鄉鄉公所【口湖鄉(653)湖東村中正路1段118號(民政課)】,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四)繪畫紙張大小為四開,顏料不限水彩、蠟筆、色筆…
(五)書法字體不拘,規格:以四尺宣紙直式四開(約67�~34公分)不加標點符號,並落款。
(六)每人限繳一張作品,重複繳交者取消比賽資格。
(七)各校送件三件以上者,至少錄取一件。
五、評審標準:由承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學者或專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六、獎勵辦法:
(一)、各組取前一、二、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二)、第一名,一位各頒發獎狀、參佰元禮卷壹份。
(三)、第二名,一位各頒發獎狀、貳佰元禮卷壹份。
(四)、第三名,一位各頒發獎狀、壹佰元禮卷壹份。
(五)、佳作:若干名各頒發獎狀壹張。
七、.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請於背面註明學校名稱、年級班別、姓名、性別、聯絡電話、地址,在填妥送件表後,以釘書機釘附於作品背面左上角。未書寫聯絡方式致無法聯絡者視為未完成作品,不予列入評審。
(二)、得獎作品版權無償提供本鄉鄉公所於119擴大防火宣導實施期間展示於本所公佈欄,以擴大宣導效果,不得異議。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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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湖鄉100年「119」擴大防火宣導各級學校書法、繪畫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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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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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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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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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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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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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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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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