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生活圈 |
祥和盃第二屆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宗 旨:推行書法藝術文化,充實人文藝術涵養,振興傳統文字美學,提昇生活品質內涵。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嘉義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太保市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書法學會、八掌書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縣太保國小、嘉義縣水上國中、救國團太保市團委會、政文堂筆墨莊、啟明齋藝術中心
六、參加對象:
1.長青組:年齡(含)60歲以上。
2.社會大專組
3.高 中 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4.國 中 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5.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6.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一、二、三、四年級學生。
七、作品形式:決賽規格與初賽相同
1.長青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2.大專社會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3.高 中 組:宣紙對開(長約一四○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4.國 中 組:宣紙四開(長約七○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5.國小高年級組:宣紙四開28格(長約七○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6.國小中年級組:宣紙四開28格(長約七○公分,寬約三十五公分)。
八、比賽方式:
1.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傳統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字體以傳統書法書寫,須加落款,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如附件)。
(2)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3)收件地點:(請逕送或郵寄至下列地址,郵寄信封請註明「祥和盃第二屆全國書法比賽作品」)
612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148-1號 電話:05-3715501 太保市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 收
608 嘉義縣水上鄉進學街45號電話:05-2682024轉10 嘉義縣水上國中校長室 收
600 嘉義市體育路37-2號 電話:05-2241892 政文堂筆墨莊 收
2.決賽:書法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在各組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三十人至五十人參加現場決賽(每組視參選件數及程度略作增減),錄取人員由主辦單位將各組錄取人員名單於二月二十日前公佈於
太保市祥和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 http://www.taibao.org.tw/t.asp
水上國中網站 http://www.ssjh.cyc.edu.tw/
政文堂筆墨莊網站 http://www.jwt.url.tw/
(2)決賽時間:一百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日),敬請提早20分報到。
上午08:30至09:30國中組.高中組.社會大專組.長青組
上午09:40至10:40國小組
(3)決賽地點:太保國小學生活動中心(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31號)
(4)書法書寫用具自備,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發給(書法紙張規格如初賽)。
(5)書寫內容:主辦單位現場指定。
九、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1.評選結果,於當日比賽後即刻公佈頒獎。
2.錄取名額: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優等獎三-五名,甲等獎與佳作獎若干名。
十、獎 勵: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優等獎,各頒發獎杯一座、獎狀一張、獎品一份,甲等獎與佳作獎頒發獎狀一張。
十一、其 他:
1. 所有初賽及決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參賽者,作品版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2.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佈週知。
-------------------------------------------------------------------------------------------------------------------------
祥和盃第二屆全國書法比賽 |
||||
組 別 |
|
|||
姓 名 |
|
出生 |
年 月 日 |
|
住 址 |
|
|||
電 話 |
|
|||
學校(單位) |
|
班 級 |
年 班 |
|
註:字體請以正楷書寫,切勿潦草。